有关申报助理职称的通知
日期:2015-11-04 编辑:admin 来源:
院属各部门:
2007年职称申报工作已经开始,凡符合条件申报助理职称的人员请在人事处主页下载相关表格,于2007年9月1日将申报材料交组织人事处。
注:
1、提交材料:
(1)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请填写《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初任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》,其他人员填写《非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初任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》,均一式两份。
(2)毕业证、计算机合格证原件,并交复印件各一份。
2、申报条件
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者,可认定"员"级;大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,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两年者,可认定"助理"级;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,可认定"助理"级。
3、助理职称申报相关表格在组织人事处首页"文档下载"中下载。
4、请于2007年9月1日前将个人助理职称材料报送组织人事处。
组织人事处
2007年7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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